解析:
在实体店铺购买产品,即便未发现存在任何质量缺陷,仍可享有七天内无条件退换货之权益。
若既无相关国度法规约束、亦无买卖双方先前约定,那么自消费者接收到商品之时起便具备了在七日之内选择退货的合法权利;
然而,如果过了这七日的期限后,若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仍然可以行使退货之权,反之则应请求商家履行更换或维修等相应义务。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