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无疑是违法的行为。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学校在没有获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并没有资格擅自检查学生私人财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除非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能对公民的私有物品进行任意的搜查和没收。
这种行为若违反了法律规范,将被视为违法的行为。
然而,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如果学校或教师是出于搜寻犯罪证据的目的而进行搜查,那么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
当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学校或教师的侵犯时,他们可以向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