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政府机构都享有对环境噪声进行监管的法定职权。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空调设备正常运行所引发的噪音,通常被视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噪声污染问题,并因此而归属至当地公安局直接管辖范畴。
在这方面,如果您发现存在此类问题且需要对此提起投诉,请务必拨打当地公安局的24小时噪音投诉热线号码110寻求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七条
开办食品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一)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三)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禁止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提交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