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购买走私商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说,其惩罚性质在不同情况下也是不相同的:
第一种情形为:
若你在购买到的商品中涉及到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那么此行为将被认定为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节来判定,给予行为人5年以上直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还会处以相应的罚金。
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可能面临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
至于第二种情况,即情节相对较轻的,也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此外,如果涉及的涉案金额较大或者是直接从走私者手中购买了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物品,那么这就属于更为严重的走私犯罪行为了,将会按照走私罪来裁定。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则要视具体的物品种类以及涉案金额等因素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
各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