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信用卡出现逾期情况时,银行有权对持卡人进行债务追索,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逾期者选择刻意无视银行的催收要求。
为节约诉讼成本起见,银行通常会选择将催收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这种方式属于法定的授权代理范畴。
至于银行委派的第三方催收团队所采取的上门催收措施,只要其行为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且未涉及到暴力、威胁、虐待等违法手段,便可视为合法行为。
若催收方出现任何形式的暴力催收行为,相关当事人均可立即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