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频繁发送骚扰短信,对他人正常生活造成困扰,或者非法传播他人隐私等行为均属违法犯罪行径,依法可处以罚款甚至实施行政拘留措施进行惩戒。
关于催收问题,主要分为由平台直接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以及从平台手中购得债权后自行开展的催收活动两种情况。
若平台在您借款过程中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未经授权便交予外部催收机构处理,且催收人员又将您拖欠款项的具体情况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了您手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那么该平台及催收机构均涉嫌侵犯您的个人隐私权益。
另外,若平台选择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您的债务及相关信息出售给了催收公司,在此基础上无疑还构成对个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同时可能面临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