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梳理与分析:
1.对于民事判决书而言,若系初审判决(排除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初审判决),则自送达之次日起满十五个自然日后,如无人对判决提出上诉,则该判决正式生效;
至于二审或最高人民法院的初审判决书,其生效时间则自二审判决送达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判决书被撤销,则其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2.对于刑事判决书来说,初审刑事案件在宣告判决后,判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的第二日起至十日内为上诉期。
在此期间内,一审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若在上诉期内未出现上诉或抗诉情况,则上诉期满后的当日,判决即告生效。
而对于二审案件,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决,则该二审裁定书即为终审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刻发生法律效力。
此种情况下,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便由待定状态转变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其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样地,对于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定,当事人也享有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最后,在刑事诉讼方面,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