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决交通违法行为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致电交通违法电话进行举报;
其次,您可以登录所在地区的交通网络并访问举报交通违法专门版块,详细描述您所要举报的对象;
最后,您也可以将举报信件直接邮寄至交管局秩序处。
为了便于交通警察部门获取相关证据,我们建议您尽量在车辆行驶前或行驶过程中进行举报。
同时,您还可以向驾驶员以及车辆户籍所在地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
关于如何查询交通违规记录,以下几种途径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种方式是前往各城市、各区县交通管理支队的办公大厅,利用触屏式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第二种方法是您能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在线查询交通违规情况。
在找到机动车违章查询模块后,只需输入您的车牌号及车辆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按钮便可获得结果;
第三种方式是拨打您所在地区,各区县的交通管理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此外,您还可以下载并安装“车轮查违章”等手机应用程序,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汽车型号等信息,即可随时随地查询机动车违规信息;
最后一种查询途径是通过各城市、各区县发布的特殊服务号码,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来了解违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