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录音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被视为有效证据。
在此过程中所获取的录音素材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查,以确保其获得途径的合法性。
录音取证应在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严禁通过非法手段如窃听、偷窥等方式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益。
此外,所录制的音频文件需完整且连续,不容许任何人为因素篡改或删减。
并且在录制过程中,受访者的言论须为真实且明确的自愿表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