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若案件原告或被告数量有所增加,允许进行共同诉讼流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定义,共同诉讼是指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人数至少有两位,且其涉及的诉讼标的必须是共同的;
或者虽然他们所提出的诉讼标的不是完全相同,但经过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后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已经得到当事人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进行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