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情况中,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已经受到了刑事制裁,因为仅有经过了法院审判并确实受到了刑事惩罚的人才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
如果当事人仅仅是经历过刑事拘留,但未得到定罪判刑,那么他们完全有资格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任何人都不能被判定为有罪。
因此,仅凭刑事拘留这一事实,并不能被视为存在犯罪记录。
关于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
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
(1)如有工作单位,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可开具介绍信或者直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若无工作单位,则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公室,说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缘由,综治办工作人员将填写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并在上面注明证言内容,同时签字和盖章。
其次,前往当地派出所说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缘由,并提供身份证以及填写完成的表格,民警将根据身份证信息查阅档案,确认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核实无误后,民警将在表格上注明证言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时派出所将保留该证明的副本X份。
最后,携带身份证及填写完成的表格前往镇政府综治办,同样说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缘由,并提供身份证以及填写完成的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将在表格上注明证言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时镇政府综治办也将保留该证明的副本X份。
最后,携带身份证及填写完成的表格前往区政府综治办,说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缘由,并提供身份证以及填写完成的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将在表格上注明证言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时区政府综治办也将保留该证明的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