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退赃款亦称为赃款归还,通常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将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获取的全体赃款或赃物归还给被害人或其他相关受害单位以及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上缴至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经由违法行为或手段获取的全部财产,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即时向相关人士进行追索或要求进行赔偿,对于受害者或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有权要求其立即予以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违禁物品或其为实施犯罪行为所预备的个人财产,法院则会依法进行没收,并将所有没收之财登记造册后上缴国家财政,任何个人及机构均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置。
关于赃款归还的具体流程,我国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所有赃款赃物随着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应级别的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处理;
其次,对于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则需要通过相关部门依法上缴至国库;
最后,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归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受害机构或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