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同配偶之间的感情无法得到有效修补与恢复,那么您有权利选择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倘若您决定采取诉讼方式离婚,那么法院判定双方是否应予离婚的唯一依据便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在此种情况下,婚内出轨行为可被视为感情破裂的重要表现之一。
即便被告方坚决反对离婚,但只要原告坚持离婚立场,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