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之后,女性面临如何妥善处理前任丈夫所产生之债务纠纷的问题时可以尝试以下策略:
首先,若该笔债务系前任配偶单方面所欠下且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或者知晓的情况下产生,那么尽管该债务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在离婚之后,仍然应当由前任配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其次,若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承担方式便需要依据夫妻二人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明确,可能会涉及到由某一方单独承担,也有可能需要由双方共同分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