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机动车专用发票拥有多达四份副本,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给客户查阅及使用。
具体来说,其中的第一联作为发票联(库存单位付款凭证);
第二联为抵扣联(库存单位扣缴税金凭证);
第三联则是报税联(用于车购税征收单位统一保存);
最后两联分别为注册登记联(由车辆登记单位进行留档)以及记账联(作为销售单位的会计凭证)。
此外,还有一份存根联(由销售单位自行保管)。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将第一、二、三、四联交付至客户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说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