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车在未取得驾照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引发事故时,需由交管部门依据相关违章行为进行责任判定。
首要关注的问题便是哪方率先违反规定,随后再依照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来分配责任。
此外,对于未持有有效驾照的电动车驾驶员,还将面临罚款人民币1000元及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当涉及到无证驾驶的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产生事故时,只需按照交通警察的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处理即可,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即驾驶员未持有合法驾照,那么交通警察将会追究其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参与事故人员的行为如何影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相互关系状况及其在多大程度上存在过失,从而确立事故双方的责任归属。
因此,并非所有涉及无证驾驶的事故都必然导致电动自行车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分摊仍需考虑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