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申请人应依据相应规定的商品分类表,详细地填写所要使用该商标的各类商品及其对应名称,并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数据文件来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同时,还需随附有关身份证明及证明材料。
若注册商标需在核准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种类上取得专有使用权,则须单独提出新的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