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程序主要涵盖了一审普通程序及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多个环节;
同时还包含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即我们俗称的再审程序。
首先,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初步的第一审民事诉讼以及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普遍采用的诉讼程序。
其次,第二审程序则是指当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持有异议,并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从而引发的诉讼程序。
最后,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再审程序,它是由具有审判监督权力的法定机构和人员发起,或者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