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此款项仍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那么另一位配偶有权要求取回相关金额。
这种情况可被视为财产转移。
当一对夫妻中的一方实施了转移婚姻共同财产的行径,或者试图侵吞、损害这些共同财产时,这无疑是一种非法行为。
在离婚程序启动前,如果某一方未经其配偶的同意或追认,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其父母名下,同样构成了财产转移的违法行为。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财产转移与赠与行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作为夫妻关系中的一方,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
未经对方同意的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视作财产转移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