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新的规定内容具体如下:
1.当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中的行驶速度达到最高值15公里/小时,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电动车的整体重量应严格控制在55千克以内;
3.电动自行车所配置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0瓦特;
4.电动车必需具备可靠的人力驱动装置,即脚踏功能。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被视作电动摩托车进行管理,相应的上牌以及考取驾驶执照等程序与机动车相同。
而对于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则将作为非机动车处理,无需取得驾驶执照,但需依据各地区的相关管理政策进行车辆牌照的备案登记注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