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探视方拒绝返还被监护人时,民事法庭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其对被监护人的探视权。
倘若出现违背双方关于探视方式的约定,擅自将未成年子女带离原住所的情况,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在涉及到探视权的问题上,我们应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采取任何可能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非法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