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当诈骗案经警方受理但未予立案时,通常会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若对此决定存在异议,您有权向当地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亦可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
另如您确信公安机关本应对某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却未采取行动,可将相关情况反映至检察机关,后者将要求公安机关详细解释为何做出不立案的决策。
2、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受害人基于错误认知而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其欺骗行为的核心在于使对方陷入误解,进而按照行为人预设的方向做出财产处置。
在实际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法五花八门,包括口头欺骗和书面欺骗等各种形式。
然而,无论受骗者在判断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误,均不妨碍诈骗罪的构成。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误解必须涉及到财产的处分。
常见的财产处分方式包括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
此外,行为人通过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然后自己捡走该财物的,同样应被视为诈骗罪。
最后,欺骗行为使得对方处分财产之后,行为人或第三方从中获取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