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治社会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依法签订的有关消费服务方面的契约,无疑是以双方真实意愿为基础而达成的共识,并且这样的行为并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违法违规现象存在。
因此,这份由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理应对经营者产生强大的制约作用。
然而,如果经营者未能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来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违约。
在此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必须承担起退还预付款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