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教师参与赌博所可能面临的处罚措施包括:
首先,倘若教师参与赌博之行为构成犯罪,那么他们将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甚至因故意犯罪而遭受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惩罚,这将导致其失去作为教师的资格。
其次,若教师的赌博行为并未达到犯罪程度,则他们的教师资格并不会因此而丧失。
然而,如果他们的行为表现出严重的品德问题,对学生进行侮辱,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遭到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乃至解聘。
关于赌博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第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第三,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心态;
最后,赌博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良好风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