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未满18周岁且未持有有效驾照驾驶摩托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由于单方面当事人疏忽酿成交通事故的,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若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失误造成的,那么需根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以及其过失的严重性,来分担主要责任、共同责任及次要责任;
最后,如果各方当事人都没有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过失,可认定为是纯粹的交通意外事件,各当事人对此次事故皆无需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