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无出租车行业所必须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应坚决禁止驾驶出租车,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
如有违抗此项规定者,当地县级以上的交通运输管理组织有权责令其改正违规行为,并可处以200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运政部门的检查和罚款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都将受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严肃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不足两万元的,则将被处以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行为,也将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同样地,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业务的,也将面临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的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客运资格证件;
(二)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和拒载;
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对不遵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乘客,可以拒绝提供客运服务;
(三)执行收费标准并且出具车费发票;
按照规定使用顶灯、计价器等客运服务设施;
(四)不得将车辆交给无客运资格证件的人员使用;
(五)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知情不报;
(七)遵守客运服务规范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