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人行至道路之中突然窜出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件,相关责任的判定应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作的裁定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需要亲自到达事发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勘查和全面评估之后,方能给出公正而确切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
由此来判断究竟是哪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较大,并据此决定应由何人负起全责或主责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