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尚未生效之前,合同的解除是被允许的。
已经达成协议但尚未生效的合同,由于其暂时未具有法律约束力,故而不会衍生出任何法律层面的权利和义务,基于这一原因,这类合同是可以被解除的。
然而,对于已正式生效的合同而言,除非出现了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情况,否则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会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即需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