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高级别的领导官员献上烟和酒之类的礼品,如果这一行为的主要意图是为了获得不当或者非法的经济利益,那么它就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变相的贿赂行为。
在中国,相关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他们通过赠送实物等手段来进行贿赂,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特定类型的犯罪,即我们常说的“行贿罪”。
更具体地说,行贿罪是指那些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货币或者其他形式的物质财富来贿赂政府官员、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