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汽车变道过程中与后续车辆发生刮擦事故责任的判定,应依据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认定书。
若在这一事故中,前车按照规定正常变道,而后方车辆因尾随碰撞前车而导致事故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将此次事故的责任全数归咎于后者。
然而,如若前车驾驶员未能遵守交通道路行驶规范,违规进行变道操作,同时后方车辆也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那么双方均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因此需要依照相关规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交通事故管理部门需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引发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最终确定当事人各自所需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