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盗窃罪这一犯罪行为,国家公安机关制定了具体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所述:
第一,该类罪犯在实施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行为时,若其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较大的范畴,同时犯罪人还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他人身上扒窃等多种恶劣行径,那么司法部门将对这类罪犯给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能会处以罚金的附加刑罚;
第二,如果犯罪分子的盗窃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其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了其他严重的情节,那么司法部门将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附加刑罚;
第三,当犯罪分子的盗窃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其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了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司法部门将会对其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