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行为被视为无效。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衡量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关键性准则,其主旨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以及尊重善良风俗,通过法治的手段去教导人们遵守正义,引领广大民众崇尚美好品质并积极进取。
然而《打胎协议》中所记载的条款与社会大局利益、良好道德理念及社会风尚背道而驰,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因此缺乏法定效力,并不受民法的调整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