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人因实施欺诈犯罪而遭警方逮捕,则其所获得之财物理应被依法追回或要求退还。
此外,对那些属于被害者的合法财产,必须立即给予返还。
如果行为人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也应对其进行分期偿还。
然而,若行为人已经将欺诈财物用以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了第三方,并且该第三方系以善意方式获取了这些财物,那么该项财物便不应再进行追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