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一次性足额缴清其所认购的股份款项;
(2)每位自然人投资者仅能参与组建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企业注册信息中明确标注公司为自然人独自创办或法人独资运营,同时在公司营业执照上详细记载该信息;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需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5)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故无需设立股东大会;
(6)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