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对违约金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主张因该次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害,而此种损失的赔偿额度应与违约本身所造成的实质性损失相一致,这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本可预期获得的经济利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潜在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