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判定罪行时,犯罪者可选择主动投案自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以争取立功表现,同时如能主动退还所侵占的公私财产,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予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危险物品实施盗窃以及扒窃行为的,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后果。
具体来说,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管制等惩罚性的刑罚;
并且可能需要负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对于涉及到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将不得不面对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