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撤销理由主要分为两类。
依据其所引发的不同情况,相应的撤销时间亦有所区别。
在取保候审实行期间,如果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深入调查发现不应再追责给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迅速撤销该项行动,并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的个人和有关负责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可超过12个月。
此时,应该在规定期限到期之际立即撤销取保候审,同时还要通知到被取保候审者本人以及与此事有关的所有单位。
若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仍需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则可依法将其变更为适当的方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