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足危险驾驶这一犯罪领域之后,能否继续驾驶车辆,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认。
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若被告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名而遭致吊销驾照的处罚,那么在随后的五年内,他们将无法申请并取得新的驾驶证,在此期间内,自然无法驾车行驶;
其次,如果被告已成功度过了上述的五年时间限制,则在获得新颁发的驾驶证后,便可恢复正常的驾驶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