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借款人如需提前收取借款,除非双方当事人已另行达成明确协议,否则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借款的期限来计算相应的利息费用。
以下分项详细解析:
首先,在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双方可对提前还款事项进行具体约定,依照此约定确定是否需要经过贷款人许可以及利率计算方式等相关事宜。
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确有提前还款行为出现,则应严格遵循上述约定予以执行。
其次,若在合同中并未对提前还款事宜做出明确约定,但提前还款并不影响到贷款人的权益,那么借款人便无需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期限来计算相应的利息即可。
最后,如果在合同中对于提前还款事项并无任何约定,且提前还款可能会对贷款人造成损失,那么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出的提前还款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