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年满16岁者,斗殴致他人轻伤者,应依故意伤害罪论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年满16岁的人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若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12岁但未满14岁的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依照上述三款规定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满18岁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因不满16岁而无法给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
如有必要,还可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