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地产,虽可进行交易,但需注意的是,在抵押登记手续尚未完成期间,抵押房产不能够被转移所有权。
在此情况下,抵押人仍具有对该抵押财产的处分权。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遵循其约定。
当抵押财产发生转让时,抵押权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
抵押人在转让抵押财产前,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
倘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会损害到自身权益,那么他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偿还债务或进行提存。
转让所得的价款超出债权金额的部分归属于抵押人所有,而不足的部分则由债务人负责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