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因行政处罚过于宽仁而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知晓此具体行政行为起算后的六十日内向相关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然而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法定的申请期限超出六十天,则应另行考虑。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