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的成立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第一,行为人须实施了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不法行为;
第二,该违法行为必须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权益遭受实质性侵害的客观结果;
第三,违法行为及其导致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密切的因果联系;
最后,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之错误心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