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人在贪污公款方面达到2万元的金额标准,且存在任何以下行为之一者,就会被判定有罪并面临刑事处罚,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行为人实施了多次行贿行为;
2.行为人为他人谋求非法利益,对公共资产、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
3.行为人将所犯罪得用于进行非法活动;
4.行为人拒绝交代赃款赃物的下落或拒绝配合追缴工作,导致追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5.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