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车型及责任划分等因素影响,不计免赔额度通常设定为500元。
在此层面,每次发生单方面事故时需额外扣除的500元费用被视为绝对免赔,如若未购买不计免赔额险种,举例来说,若车辆遭受小擦挂维修成本为450元,则很遗憾,此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范围之内;
然而,当维修成本达到1000元时,保险公司仅将其中的500元列为绝对免赔额予以扣除,剩余部分方可依据规定进行赔付,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在车主已投保不计免赔率的前提之下适用。
综上所述,不计免赔额仅适用于本车而非第三方损失(例如撞击其他车辆或行人),对于此类情况,保险公司将按照实际损失全额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十一条
下列损失、费用,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电气机械故障、朽蚀、腐蚀;
(二)轮胎或轮毂单独损坏;
(三)高温烘烤、人工直接供油造成的损失;
(四)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腐蚀、污染造成的损失;
(五)非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
(六)保险车辆的贬值损失;
(七)非全车被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抢造成的损失;
(八)承租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情形下发生的损失;
(九)因民事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抢而发生的损失;
(十)因保险车辆不能使用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