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倘若当事人在行使商标权益时出现了用词或行为上的疏忽、不当等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那些存在商标使用不适当情形的当事人,其监管权限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有权依法要求他们进行纠正,并对其实施适度的批评教育或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这些当事人的注册商标也可能面临被吊销的风险。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