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跨地区使用。
凡参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在进行自购、自建、维修以及改造等购房行为时,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在收到贷款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议,同时通知申请人结果。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则将由指定银行负责执行贷款相关工作流程。
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均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