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实施取保候审,首先应由已被拘押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也可以由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聘请的律师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取保候审请求。
当司法机关接收到此类请求时,应于七日内就申请者的请求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
若经审查批准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有权机构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障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