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车辆是用婚后双方所得的收入所购置,即便其所有权仅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仍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赚取的财产,理所当然地应该平等分配。
倘若该车辆是用夫妻一方婚前所积累的储蓄所购置,且其所有权登记在他/她个人的名下时,那么这辆车就应当被认定为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
反之,如果该车辆是用另一方婚前所积累的储蓄所购置,并且其所有权登记在配偶的名下的话,那么这辆车便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