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于孙子须获得房产转让权利,其应遵循以下步骤实现这一目标:
首先,在办理相关程序之前,当事人必须签署一份严谨周全的赠与合同,然后前往公证机关,完成公证手续;
其次,当事人需要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书等重要资料,依法向房屋登记主管部门提出过户登记的申请;
接着,相关工作人员会认真审核申请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并根据核实情况作出合理判定;
最后,当所有条件均满足后,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过户登记,并颁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簿,以便申请人能够顺利地取得房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